根据省商务厅《皖商秩字2012(556)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局的具体部署,市消协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宣传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一是积极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除在各大媒体、网络上宣传“消费与安全”的具体含义和积极意义外,更是深入消费者群体,以实际行动宣传安全消费理念。宣传活动月中,市消协在《中国消协通迅》发表题为《以“安全”促“消费”》的年主题宣传文章。
二是积极发布消费警示、提示,认真履行消协职责。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市消协加大了消费警示、提示的发布力度,做好事前引导,积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在《马鞍山日报》、《皖江晚报》发布的《泡脚也能降血糖?》一篇,拆穿商家骗术。同时,市消协开设消费专栏,在马鞍山市广播电台黄金时间播出,每周一期,深受消费者欢迎。
三是及时发布消费有关数据。三季度以来,据全市各级消协组织统计汇总,2012年三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50件,解决350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90余万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2800余人次。另外,市消协根据投诉性质、投诉类别、投诉量等进行了详细分析,总结投诉主要特点,发布在主流媒体,供有关部门和消费者参考。
四是组织消协常务理理单位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展板的展出,向消费者生动形象地显示了消协及理事单位在受理投诉、接受咨询以及宣传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了消费者对消协系统的信心。为消费者的积极消费、放心消费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