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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消费者协会二〇一二年第三季度投诉情况分析

2012-10-16   来源:市消协   作者:黄丽   浏览:5230

 

 
阜阳市消费者协会二〇一二年第三季度投诉情况分析
 
阜阳市消费者协会系统2012年第三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30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8万元,接待来访咨询3530人次,其中加倍赔偿17件。通过以上工作,取得了社会效果,现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如下:
 
阜阳市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变化表:(表一)
 

 
项目
 
 
2012
第2季度
2012
第3季度
变化幅度
 
受理数(件)
     287
308
7.3﹪↑
 
解决数(件)
287
308
7.3﹪↑
 
挽回损失(万元)
59.8
67.8
13.4﹪↑
 
加倍赔偿 (件)
11
17
54.5﹪↑
 
加倍赔偿金额(万元)
3.54
0.06
69.2﹪↓
政府罚没款(万元)
 
0
2000
 
 
来访咨询(人次)
2557
3530
38.1﹪↑

 
 
 
 
一、         投诉的基本情况
1、              从投诉案件的类别看,家用电子电器类113件,占投诉总数的36.7℅,服装鞋帽类82件,占投诉总数的26.6℅,烟、酒和饮料类11件,占投诉总数的3.6℅,食品类12件,占投诉总数的3.9℅,日用商品类18件,占投诉总数的5.8℅,生活社会服务18件,占投诉总数的5.8℅,交通工具类13件,占投诉总数的4.2℅,电信服务类7件,占投诉总数的2.3℅.
 
2、              从投诉案件的原因看,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240件,占投诉总数的77.9℅;因价格问题的投诉9件,占投诉总数的2.9℅;因安全问题的投诉11件,占投诉总数的3.6℅;因其它引起的投诉20件,占投诉总数的6.5℅;因食品类问题引起的投诉12件,占投诉总数的3.9℅;因合同问题引起的投诉10件,占投诉总数的3.2℅;因虚假宣传、假冒、人格尊严引起的投诉9件,占投诉总数的2.9℅;因计量问题、售后服务等引起的投诉9件,占投诉总数的2.9℅.
 
       二、第三季度投诉的特点
    2012年的第三季度所处理的投诉比今年第二季度相比有所上升,投诉数量较大的仍然是服装鞋帽类和家用电子电器类,占投诉总数的36.7℅和26.6℅,仍居投诉种类前面。
    本季度投诉类型上一个明显的特点是烟酒类、食品类、日用商品类投诉上升较快。烟酒类的投诉主要集中在白酒上,投诉的原因多是因为酒内含有不明杂质以及酒箱内出现空瓶现象;食品类投诉多集中在肉制品上,投诉的原因多为计量问题;日用商品的投诉多集中在家具、化妆品上,原因多为质量以及家具购买的合同上。另外,生活服务类上的美容美发的投诉量也有了明显的上升。
对于烟酒类质量的投诉上,鉴定方往往是属于经营者本身,对于此种鉴定方法,绝大部分的消费者往往不予认可,即使最后和经营者达成协议,也对质量问题持怀疑态度,这就亟待需要一个比较权威的中间机构来进行鉴定;因为第三季度恰逢中秋节前夕,所以肉制品的投诉量比较多,基本上都是缺斤短两的情况;此外本季度的公共设施服务和销售服务的投诉有略微上升,公共设施服务的投诉集中在自来水服务,原因多是价格原因。在缴纳水费时,消费者往往对收费单上的所列明细不是很明白,而且对自家所使用的水量常常有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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