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能效、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决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根据安徽省工商局统一部署,滁州市工商局积极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停止销售超出限定功率的白炽灯泡专项整治,要求近期仍在销售100瓦以上普通白炽灯的经销商限期下架,若限期不改,将依据五部委《公告》要求和《产品质量法》进行查处。若发现违规销售,可拨打1231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