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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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购买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2012-11-07   来源:原创   作者:明光市消费者协会 陈进   浏览:3506

 

我国是照明产品生产大国,为全球市场供应了30%以上的白炽灯和85%的节能灯。我国照明用电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左右。如果把我国在用的14亿只白炽灯全部替换为节能灯,每年可节电480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万吨,节能减排潜力很大。为了提高能效,节能减排,推动节能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公告要求从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根据省、滁州市相关文件要求,明光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停止销售超出限定功率的白炽灯泡专项整治,要求近期仍在销售100瓦以上普通白炽灯的经销商限期下架,若限期不改,将依据五部委《公告》要求和《产品质量法》进行查处。
明光市消协特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应拒绝购买100瓦及以上的普通照明白炽灯,树立绿色消费意识。消费者若发现有违规销售,可拨打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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