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业中的消费维权问题的思考
2011年,原巢湖地级市撤销,设立县级巢湖市。区划调整后,合肥市党代会对巢湖作出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地、全国著名的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和山川秀美的生态之城”的全新定位,最核心的是将巢湖市定位为合肥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重要组成部分。 在全新定位后,巢湖市的旅游业迎来了蓬勃的发展,围绕着全国著名的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新的经营理念,投资建设优质的旅游项目,带动了巢湖旅游业的发展和相关产业。在这一新的形势下,巢湖市旅游消费维权形势也面临新的考验。
旅游业通常包括衣、食、住、行,随着经济的发展,旅游业地区多是发展自己的特色项目来吸引游客。随着游客的增多,巢湖消费维权面临着新局面。主要表现在:
一、目前游客多是短途旅程,当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由于时间问题,常常无法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旅行社经常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游客在景区购买纪念品、住宿等时,常受到商家的隐性欺骗。
面对这些问题,巢湖市消费者协会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好旅游消费环境,让旅客开心而来,满意而归。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巢湖市消费者协会可以学习外地旅游区的良好经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采取措施:
一、2011年,原巢湖市消费者协会开展了消费维权志愿者活动,面向社会征集,共有100名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进来。建立县级巢湖市后,可以将这项工作重新开展起来,将消费维权志愿者的队伍扩大。同时应利用好这一宝贵的人力资源,不定期的组织志愿者通过采取暗访、征集案例等方式,获取旅游区服务和商品的信息,对存在消费欺诈的商家和质量有问题的商品,积极联合工商等部门,进行相应处理,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
二、在巢湖市现有的旅游景区,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随着区划的调整,原有的消费维权联络站很多已经划归出去,这就造成旅游景区往往没有设立消费维权联络站的局面。巢湖市消费者协会可以通过调查研究,选择联合社区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以前在旅客出现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时,巢湖市消费者协会由于多方面原因,往往不能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通常只能由消费者上门登记或者电话投诉受理,很多游客当天时间就要返程,难以维权。在景区设立消费维权联络站后,消费者可以第一时间前去投诉,联络站工作人员也可以第一时间受理,并抵达现场开展调解活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结合目前旅游市场上的投诉案例,会发现多集中在住宿、餐饮和纪念品商店上。巢湖市消费者协会可以利用消费维权办公会议的召开,联合消协理事单位中的工商、旅游、卫生等相关部门,不定期的开展市场检查,同时消协可以开展消费者评议,通过对本地和外地消费者的调查,开展对旅游景区商店、宾馆、饭店等的评议活动。仿效外地景区的做法,在评议活动结束后,建议相关部门进行优秀旅游商店或者星级旅游商店的评比,对评比的单位予以挂牌或者星级评价,这样旅客在来巢湖参观旅游时,可以优先选择信得过的商店。同时,挂牌或者星级评选活动的开展,也将督促旅游区的商家重视并提高服务和商品质量,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在旅游景区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的开展消费宣传活动,有条件的话,可以在宣传栏上开展旅游消费知识等的宣传,加深游客的消费意识。
五、在面对旅行社利用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时,消费者协会应该积极的联系相关部门,给消费者提供法律上的知识援助,帮助消费者免受“霸王条款”的损害。
旅游业作为以后巢湖市重点发展的行业,关系着巢湖经济能不能又好又快的发展。在这个形势下,巢湖市消费者协会应做好旅游消费维权这项工作,努力探索新的工作思路,拓展思维,及时解决好本地和外地游客在旅游过程的消费维权问题,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巢湖旅游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巢湖市消费者协会 赵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