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经营活动内容不明确维权案
【案例简介】
消费者尹某于2012年5月14日来电反映某银行行通过手机短信告知消费者消费满88元即送30元话费充值卡,现在消费者刷了90元,银行却告知消费者不是一次性消费满88元的,不送充值卡。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我县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银行在短信通知中并没有明确表示出是否需要一次消费,银行在此次纠纷中应付责任。经调解,银行已采取其他形式补偿消费者的损失。
【案例评析】
这是因商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的交易内容而引起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 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因此在本案中,银行的做法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