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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李晓梅一行来我会调研

2014-06-06   浏览:3423

     6月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省民革副主委、合肥市政协副主席李晓梅一行8人来我会调研《消法》第四十七条落实情况,为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省消协秘书长张纯向李晓梅一行介绍了消协组织贯彻落实此条款所做的准备工作和下一步措施,反映了今后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困难、问题。李晓梅一行听取介绍后,对省消协相关工作表示认可,并表示积极支持消协推动此项规定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