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人物

最美维权人物候选人 罗永胜

2015-11-26   浏览:3553

罗永胜

安徽宣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宣城市法学会会员,宣城市人民监督员,宣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德县人民政府、广德县委法律顾问

罗永胜律师执业二十年来,办理各类案件二千多件,帮助消费者维权案三十余起,罗律师以其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感,不畏强势,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和尊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实施法律援助。

个体工商户李勇长期在广德县桃州镇从事美容服务,并以广德县乐都美容养生会所的名义对外经营,为吸引客户,该会所以交纳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费用,为众多客户办理“至尊贵妃卡”、“三年自由卡”、“终身自由卡”等消费项目。但是20128月,李勇将其店面转让给晏某某,由于李勇转让时未将后续服务事宜与客户沟通,接手的晏某某不愿依照原合同,要求客户增加费用,引起了客户的极度不满,十几个客户投诉到县消协,县消协受理后为了保障处理效果实行诉调对接,找到罗律师寻求法律帮助,面对部分客户票据遗失、举证困难;客户所持的消费卡未记载卡面金额,索赔数额存疑;消费卡品种不一、客户消费时间不等,赔偿金额难以确定的困难,罗律师不顾案件标的小,收费不高,仍然认认真真进行了繁杂的取证工作。由于罗律师取证充分,最终案件胜诉,法院判决被告全额退还未消费的款项。该美容卡欺诈案获得第三届安徽省律师代理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199686日,广德县下寺村民姜某因购买的某化肥厂化肥存在质量问题,通过罗律师代理诉讼,减少损失2500元。

2001329日,旅客沈某乘坐广德至合肥的大巴车时,放在行李架上的一只旅行包遗失,客运公司以沈力不能举证旅行包内的物品价值为由只答应赔偿500元,罗律师力证客运公司作为过错方应承担举证倒置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客运公司赔偿沈力3000元。

200864日,广德县消费者付某以418775元价款从某房产公司处订购两套商品房,但开发商却将房屋转卖他人,只同意退回购房款及银行利息损失,经罗律师代理,法院最终认定开发商构成欺诈,判决开发商双倍退还购房款。

罗律师在长期从事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很多类似上述情形的消费者维权案例,当消费者需要维权时,即使难度再大,罗律师也会迎难而上,当不良商家找到罗律师让其帮助出谋划策、逃避责任时,罗律师严词拒绝,体现了一个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此外,罗律师常年坚持义务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义务解答消费者法律咨询,开展各类形式的消费者维权普法讲座。

获奖:1992年广德县先进个人,2000年广德县关心儿童少年工作热心人士,2001年宣城市关心儿童少年工作热心人士,2008年宣城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2013年广德县“最美广德人”十大提名奖,20142月宣城好人,2014年宣城市优秀志愿者。广德竹乡志愿者协会发起人。多次在省级以上理论刊物发表论文,并多次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