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英
安徽商之都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旗舰店督察接待专员
她是一名来自基层的普通客户服务人员,2006年起从事客户接待工作,10余年来,接待处理客诉1000多起,投诉处理完结率达到100%,来电(信)、网络诉求答复率100%,诉求解决满意率100%。先后获得先进工作者、服务明星、金牌员工等荣誉称号。
在日常工作中,她本着耐心、细心、同理心,热情周到的接待处理每一起投诉,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结果。坚持“三不出,四为主”的原则,即小问题不出片区;大问题不出卖场;疑难问题不出商之都;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修可不修的,以修为主;责任不清的,以我为主。讲诚信重承诺,尽最大能力维护消费者权益,做到让顾客满意。在她从事消费维权工作的这十多年里,被顾客谢过、夸过,也曾被不理智的顾客指过、骂过,不管面对何种情况,处于何种境地,她都是以微笑面对,本着“顾客至上”的原则,心平气和地处理好每一起客诉,因为她始终坚信她展示的是商之都的良好形象,维护的是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只有顾客满意才是她工作价值的真实体现。
“小沙,我的手表买了不到一年已经修了两次,现在又停走了,售后讲是我摔坏了零部件导致手表停走,要维修就要付高额的维修费用,怎么办呀?”、“我在超市购买的食品变质了,厂家不承认,我该怎么维权呀?”、“我买的鞋子多处脱胶,厂家讲给我维修,我不愿意想退货,但是厂家不同意”……每每遇到每一个消费者,每一个投诉,她都是殚智竭力,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厂家据理力争,力求做好让顾客满意。
作为一名客户服务人员。除了被动的解决消费纠纷,她更是积极主动听取消费者意见建议,参与公司服务制度的建设,拓展为消费者服务内容,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
为了听取消费者意见,接受消费者合理化建议,公司在商场内设置顾客意见箱和意见簿,在网站设立“顾客留言”栏,开展了“找茬有奖”等活动,她及时收集顾客意见,把顾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及时改进。公司每年还在各阶层消费者中聘请义务监督员,不定期召开义务监督员座谈会。作为与监督员的对接联络人,她不定期对义务监督员进行回访,组织监督员参与服务监督、商品监督等活动,及时汲取义务监督员的合理化建议,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
她拟定出台了《百货类商品无障碍退换货管理办法》。该办法赋予了顾客后悔权——凡购买的商品符合退换条件的,在20日内可尊享无障碍退换货;简化了投诉受理流程——遇商品类投诉顾客可直接至专柜和所在卖场处理,减少了顾客来回奔波、重复叙述之累;制定了奖惩规定——用制度约束员工和供应商本着“顾客至上”的原则积极妥善处理客诉,保障了无障碍退换货的有效实施。该办法实施以来,公司的顾客投诉总量呈下降趋势,顾客满意率不断上升。
积极主动组织开展消费者联谊和消费教育活动,不定期邀请质检单位、消费者协会等单位来商厦现场开展咨询活动,举办VIP顾客文化课堂,请专家进行商品及消费知识讲座,使广大消费者更直接地了解商品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帮助消费者提高消费技能。
她同时还身兼多职……
作为公司的内训师,她定期卖场员工开展对法律法规以及商品质量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每一次都认真备课、制作课件,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她定期梳理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融入到培训内容中,不仅增加了课程的生动性实用性,也使员工举一反三避免不必要的投诉重复发生。
作为一名商品质量管理员,她严格执行公司商品“三信”三级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各卖场管理人员开展对商品质量的互查工作,做到柜组每周自查一次、商场每月自查一次、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的三信检查工作,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上柜,确保商品质量安全、可靠。
作为一名志愿者,她多次参加义务献血活动,进社区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为贫困山区的孩子捐资助学,帮助老年顾客送货上门,帮助残疾顾客选购商品等等。她用实际行动为需要帮助的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践行着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