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民心” 护“民利”
这十年省消保委创新履职结硕果
(中)
这十年,全省消保委着力开展深入持久的社会监督活动,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能,引导督促生产经营者不断提高商品服务质量品质,始终做好经营者诚信经营的“监督者”。
1、针对热点问题开展消费调查
全省消保委每年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较为集中、舆情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领域开展消费调查20多次。空调支架安全、热水器安装服务、农电服务、家装服务、景区服务、生鲜APP购物等体验式调查,发现的问题都督促经营者及时进行了整改;重点网络平台互联互通调查,督促微信实现“点对点聊天场景中可直接访问外部链接”,快递单广告真实性调查,登上热搜榜第一名,促使快递面单广告迅速清朗;双十一、双节网上购物评测,揭露网购猫腻,平台立即整改;在纪检监察部门指导下,2022年中秋节前,省消保委与安徽电视台联手开展了月饼消费调查活动,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天价”月饼难觅踪影,文明节俭过中秋蔚然成风。


2、针对重点行业开展评议活动
全省消保委持续对供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银行、保险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开展评议和回头看活动,评议重点包括:各种不正当竞争等损害正常市场秩序行为、各种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用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促进了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全省消保委持续对供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银行、保险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开展评议和回头看活动,评议重点包括:各种不正当竞争等损害正常市场秩序行为、各种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用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促进了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全省消保委持续对银行保险、快递服务、互联网平台等百姓关注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点评通报。2016年起对淘宝、京东等7家购物平台发现的37个显失公平的条款进行了公开点评,直至相关经营者作出整改。对15家快递公司12个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合理规定,通过媒体进行公开点评,得到逐步改正。对部分银行信用卡存在的差额还款全额计息、溢缴款存款无利息而取款要收费、消费者不激活的信用卡收取年费等显失公平的条款进行点评,引起国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2022年,全省消保委联动,再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不公平格式条款征集点评活动,征集到存在于各行各业的不公平格式条款200多条,正在分行业进行分析点评,促进经营者恪守诚信、秉持公平。


全省消保委对消费者投诉、消费调查、舆情分析等工作中发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及时约谈相关经营者,涉及商品房、家装、家用电器及售后服务、家用汽车、快递、网约车、保险、网络购物等行业领域存在的消费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这十年,全省消保委着力当好党和政府参谋助手,加强消费研究,剖析消费痛点堵点,探索解决之道,积极建言献策,主动承担公共服务职责,始终做好政府高效监管的“建言者”和公共服务的“实施者”。
1、参与立法立标
省消保委就全国人大修订或者制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典》等10多部法律以及6部法规、3部规章、3部司法解释等提出了120多条立法建议。起草了《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全程参与《条例》修订工作。参与10多个国标、行标、团标制定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50多条。


省消保委参加“安徽省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听证会”、“安徽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代表消费者提出的意见被吸纳。全省消保委参与各类价格听证会20多场次,积极为消费者发声。全省消保委积极参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的市场检查、专项整治等活动,促进经营者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省消保委就水电气、银行保险、通信服务、交通、网络购物、预付式消费等民生领域热点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00多条,大大促进了相关行业规范发展。省消保委加强调查研究,为促进消费建言献策。2021年8月,省政协召开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暨“全面拓展消费需求”专题协商会,省消保委撰写的《着力营造放心满意消费环境》《倾力打造安徽“五五购物节”》均作大会口头发言,得到充分肯定。

2016年起,省消保委消费警示发布、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支持消费者诉讼、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结果公布、消费调查评议结果公布、安徽省诚信企业评选、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信息发布、消费者投诉报告发布等11项工作列入省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消保委承担起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社会组织优势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