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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答记者问

2024-03-11   浏览:1254
   问:我省检察机关如何聚焦民生消费痛点,推进消费权益“检察保护”?
  答:谢谢提问。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呼应民声关切,不断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全年共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459件,较2022年增长27.5%。
  我们持续深化食品药品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在416件食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请金额3428万余元,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对潜在违法者予以警示。天长市检察院诉12家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充电器系列民事公益诉讼案,引发广泛关注,助推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
  我们全力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1件。针对辖区部分移动公司代办营业网点违法将用户手机号码、验证码等信息出售给他人的行为,霍山县检察院在对违法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同时,协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案涉网络运营商完善机制,从源头打击电信诈骗等黑灰产业。
  我们积极拓展消费维权公益诉讼新领域。开展农资领域、消费预付卡、“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以及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等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网络销售伪劣消防灭火器突出问题,淮北市院研发的“大数据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一等奖,通过该模型引导公安机关查实销售伪劣灭火器450万具、涉案金额达1.49亿元。 

   问: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系统治理、溯源治理,检察机关是如何发挥“府检联动”协同作用的?
  答:谢谢提问。我们主要在3个方面发力:
  一是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开展全省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助力维护食用农产品安全。蚌埠、宣城等地检察机关开展农贸商超‘生鲜灯’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40余件案件,推动行政机关加强整治,共同推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地落实。
  二是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与消费保护行政执法衔接工作,不断丰富和拓展协作方式、协作内容,提升消费者权益公益诉护合力。如宣城市检察机关依托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联合检查的形式,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全市药店、诊所以及美容行业,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使用药品安全,推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三是依法促进社会治理。强化类案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或会同行政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共同推动行业治理。阜阳市检察机关针对农村执业药师不在岗、药品过期以及未明码标价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余件。淮北、宿州等地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整治专项活动”,对辖区现制现售饮用水机全面排查,消除群众饮水安全隐患。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溯源治理,助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