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与咨询

商家的”假一赔十”承诺是否可以作为维权的依据

2025-04-15   浏览:34910
【消费咨询】
消费者张女士向我委咨询:直播间的主播宣称商品是“专柜发货,假一赔十”,商家明显高出法律规定的承诺是否可以作为维权的依据?
【咨询回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现有法律,支持十倍赔偿的有《食品安全法》和《民法典》。若消费者购买的是食品,可直接依据《食品安全法》主张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若为非食品类商品,根据《民法典》规定,只要内容合法且双方认可,承诺即有效。经营者通过广告、宣传等形式对所出售的商品作出“假一赔十”声明,经消费者购买后该承诺即为双方买卖合同的一部分,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其向消费者承诺的赔偿标准高于相关法定赔偿标准,消费者主张经营者按照承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