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提示

山东消协发消费警示 医疗美容存七问题

2007-6-27   来源:www.ah315.cn   浏览:4096
山东消协6月27日发布消费警示指出,目前我省医疗美容存在七大问题,消费者应谨慎对待。 这七大问题分别是:一、广告宣传不着边际。一些美容机构夸大宣传,利用“包治”、“一次成功”、“一针治愈”、“无痛苦”、“无疤痕”、“国际最先进技术”、“全球最好的设备”、“回国著名医师”等词语诱惑消费者,但事实上所谓的承诺和宣传根本达不到。二、经营范围一扩再扩。一些美容院混淆了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的区别,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开展医疗美容,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三、经营人员夸大其词,诱导消费。一些美容机构经营人员受利益驱使,宣传时夸大其词,随便承诺,如:“三日美白换肤”、“速效”、“神奇功效”、“不满意可退款”等。四、合同不明,规避责任。部分美容院担心影响生意,在手术前不向治疗者说明或在合同中不规定手术失败后的责任,利用格式合同规避风险,一旦有纠纷可处于有利的地位。五、价格混乱,差距较大。当前美容行业普遍存在着推销集资性质的会员卡或预付消费卡,对消费额度较大的回赠优惠券,当消费者使用消费卡或优惠券时,经营者往往设置许多不合理条款,免除其义务,甚至携消费者预付款逃跑。六、商品来路不明,标识不清。部分美容院(店)使用的商品无中文标识或将“三无”商品灌入名牌商品包装瓶内使用,无厂名、产地、日期等。许多美容店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从事诸如使用自行配制的药物美容,造成诸多毁容事件。七、设备简陋,资质不全。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有严格的界限,一些美容院设备简陋,消毒条件差,甚至很小的美容店也开展光子脱毛美容、文眉、文唇、拉双眼皮、隆鼻、隆胸等医疗美容项目,造成许多纠纷。 省消协建议,消费者接受医疗美容应谨慎,美容前要了解掌握美容机构的实力、设备、条件价格和可能的风险,特别是查验各种证照是否齐全,如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师职业资格证等;接受美容服务前,要签订美容协议,避免责任不清造成纠纷。
来源于: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