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消费者选择黄金周外出旅游,为此,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旅游时应注意签合同,买保险,为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做好准备。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签合同时应注意阅读有关条款,了解旅游有关细节。
1、当心“星级酒店”缩水。
有的旅行社用“准星级”、“相当于几星级”或者“预备星级”误导消费者,入住后,“三星级酒店”有可能变成二星级酒店,“二星级酒店”可能变成招待所。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清楚酒店的实际级别,不要被“准星级”等字眼所迷惑。
2、不要贪图便宜求低价,要认真比较服务内容、行程安排及价格。
消费者应根据旅游目的地及行程安排和住宿、交通标准,大体计算一下出行价格。若某旅行社报价低于成本价,服务质量很可能就要打折扣。除价格外,游客还应对旅行社的接待能力和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另外,每天安排的景点和游玩时间最好能在合同中注明,行程最好不要安排得太满,防止因时间仓促,无法玩得尽兴,影响旅游心情。
二、适当购买旅游保险,安心旅游有保障。
根据国家旅游局令第14号《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办法》规定,“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对因旅行社的责任导致的消费者损失进行赔偿,消费者在出游时最好选择其他保险作为补充。
部分旅行社在合同条款中列入保险费用,有的是选择项目,有的直接列入旅游合同。消费者应首先查阅合同内是否包括了保险费用,以及有无排除保险责任的条款。如果旅行社没有提供其他保险选择,或消费者认为旅行社提供的保险不足以承担保障,消费者可选择其他商业保险作为补充。选择保险公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选择信誉好、救援网络强大的大公司;2、选择保险时应根据个人实际风险状况选择相应服务、保额及保险期限,避免保障不充分,最好是选择能提前垫付医疗费用的保险;3、到保险公司营业柜台购买,谨防假保单。4、根据旅游计划,选择适当保险,投保时注意阅读保险条款,了解双方责任义务。
三、理性购物,根据需要购买商品;合理维权,注意保管相关票据;
不少游客外出旅游都喜欢购买些特产,但在旅游景点买到劣质商品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消费者在旅途中购买旅游商品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而定,不要跟风购买,购买时注意索要相关票据,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保质期。珠宝玉器或名贵药材要谨慎购买。
旅游途中,消费者如对旅途有任何意见应及时与导游沟通。如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旅游者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保存好有关证据,在完成行程后及时到出游报名所在地的市、区(县)旅游质监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编辑:左琼)
来源:中消协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