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提示

家电超期“服役”隐患大

2005-11-2   浏览:4982
现在很多人都有这样一种心态:花几千元买回来的家电,如果不用上十几二十年,就不划算。其实,家用电器并不是使用时间越长越“划算”,相反,却可能成为潜伏在人们身边的“不定时炸弹”! 电视机老化可能引致爆炸 一位有着二十年电视机维修经验的老师傅说,电视机受到震动、冲击、碰撞、骤冷、骤热以及电视机内尘埃污垢过多或电线短路造成局部过热等原因都可能引起显像管爆炸。 电视超过使用寿命后,电器元件就会老化,出现图像不清晰、颤抖、无声无影等现象,这时候,许多人就会用“拍拍打打”的方法来解决,其实这样,电视机的玻壳随时可能发生爆炸,给人们的生活带来隐患。这位老师傅最后说:“人们应该允许旧家电按时退休。” 说明书鲜有标注使用寿命 据了解,发达国家对电器的使用寿命都有说明,许多品牌明确规定若干年后将不再提供零配件,而在我国,电器说明书标注使用寿命的却很罕见。其实,这种做法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表现,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应该包括对产品安全使用年限的了解。专家建议,应当将此作为一项产品说明,对消费者进行警示。 多年来,社会对家用物品使用过久带来的危害没有足够的重视,在宣传上也仅仅限于高压锅、煤气罐等易爆物品,而对于电器这样的“隐形炸弹”,在安全宣传上却缺乏力度。 其实,消费者对于电器潜在危险的麻痹,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他们缺乏这种概念和意识。还有很多人认为这种事情不会落到自己头上,发生危险的毕竟是少数,殊不知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中国消费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