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提示

为了人身安全 不卖不买不喝捆扎啤酒

2004-5-27   浏览:4773
据省消费者协会近日调查统计,2003年1月至2004年4月,全省66个市县区(10市41县15区)消协受理的286起啤酒投诉中,瓶啤爆炸伤人投诉有235起,占投诉总量的82.17%,造成212人受伤,23人致残,其中炸伤、炸瞎眼睛54起。受伤害者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周岁。 调查结果再次表明,造成瓶啤爆炸伤人的主要元凶仍然是捆扎啤酒,共炸伤人177起,占总数的75.32%。捆扎啤酒爆炸的主要原因是包装、运输、贮存、销售,都违反了国家标准的规定,回收使用的旧瓶,质量难以保证。 调查发现,捆扎啤酒主要销售市场在县区乡镇和农村,受捆啤炸伤最多的也是农民消费者。 食品消费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当前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也是今年中消协关注的十大行业之一。啤酒属于食品之一。在啤酒旺销季节已来临之际,为了消费者尤其是农民消费者的安全健康,省消协再次发布捆扎啤酒伤人严重消费警示: 一、告诫消费者,要充分认识到捆扎啤酒爆炸伤人的严重性,为了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不买不喝捆扎啤酒,更不要让未成年的子女去购买啤酒或开启啤酒; 二、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啤酒瓶的国家标准和省政府禁止销售捆扎啤酒的决定,不产不销捆扎啤酒和非“B”瓶瓶装啤酒; 三、呼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对啤酒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对农村啤酒市场的监管力度,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矫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