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提示
省消协2003年2号警示
2003-4-30 浏览:4713
随着老年人队伍逐渐壮大,老年消费不断升温,老年消费者的投诉也日益增多。
从全省各地消协受理的投诉分析中看出,老年消费者主要存在以下消费“陷阱”。
一是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中虚假宣传,误导老年消费者。老年人都希望“健康长寿”,在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时舍得花钱,但却容易跟着广告宣传走。合肥一位杨姓老人患有肝血管瘤,心中焦虑,从杂志上看到河南省郑州市一家院出售的中药,“一个疗程明显见效,两个疗程药到病除”,就寄去3600元购药。他吃了6个月,并没有收到效果。家住合肥双岗的方老太,听信了广告宣传,花了9700元买了一盒“日本电位治疗仪”,结果一点效用也没有,成了一堆废铁。还有些老年人在受到经营者热情接待以致简单宴请之后,花去数百元甚至上千元购买所谓“包治百病”的枕头,实际上是在普通的枕头里加一些中草药。
二是以“高额回报”或升值转让,使老年消费者上当受骗。一位刘姓老先生,一次走在合肥街道人行道上,突然两位年轻人手拿一件包装好的内衣迎面告诉他:“这是无偿赠送的,请您试穿,提提宝贵意见。”老先生“盛情难却”当即收下。正准备走,年轻人拦住他:“内衣里设有奖项,您何不拆开来看看中了什么奖?”内衣刚打开,年轻人装出惊喜样子:“哇!您老真是走运,中了二等奖,有照相机、收音机等等,价值四五百元,您只需交120元就可全部拿走。”老人信以为真,掏钱买了“奖品”。回去一看,都是劣质品,返回来找那年轻人,已经不见踪影。还有不少商店以“清仓大减价”,“赔本大甩卖”等幌子,诱骗老年人,其实销售的多是冷背残次商品或小作坊生产出来的低劣商品,不仅影响使用效果,还有损于人身安全健康。
三是,老年人善良纯朴,但现代科学知识匮乏。一些经营者以高、新、尖、难等进行欺骗。芜湖市一位钱老太家中电线出了问题,不能照明。当时丈夫、子女都不在家,就请一位懂得电的阎师傅上门修理。阎师傅上门粗略看了看室内线路说:“修起来怪麻烦的,你住的是6楼,必须从一楼查起,一层一层查找原因。”问其费用,“需要300元。”次日儿子回来,自己动手修理,很快就大放光明。钱老太感慨地说:“自己不懂得,差点上了大当。”还有不少老年人在农贸市场上买蔬菜、食品忧心忡忡。因为一些不法经营者往鱼、肉、禽类注水灌沙,腌制加工食品中添加剂、防腐剂超标、超量,蔬菜水果类食品含激素、农药、化肥成分较高等,老年人识别不了,难以做到放心消费。
针对以上情况,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
首先,要科学理性消费,不要听信虚假广告宣传,尤其是慎重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要知道人的生理状况是不一样的,即使某些药品或医疗器械有些效用,但绝非包治百人百病。所以,要先经过医院医生检查,对症服药或使用医疗器械,以达到省钱又健身的目的。
其次,消费中要始终保护一种平常心态,不要为各种促销手段所动,不为“高额回报”所惑。在遇到这些现象时,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尽可能寻根刨底,以免上当受骗。
第三,要努力增加商品知识和认真辨假能力,不要不懂装懂,不能过于相信经营者。一旦发现不法经营行为,就大胆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要到信誉好、服务优的商店购物。这些商店比较注重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要是商品或服务出了问题,将会得到合理补偿。
第五,购买食品时要看清楚生产厂、生产时间,保质期等。零星食品要注意斤两可足。另外,购物或接受服务后,千万别忘了索取发票,这是解决消费纠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