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动态

以人为本 依法维权 努力提高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2005-8-22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协会会长 王盛榜   浏览:7772

各位领导、各位理事,同志们: 在这硕果累累的金秋季节,我们在这里召开安徽省消费者协会第三届一次理事会。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省级老领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同志,省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新闻界的朋友们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在百忙中出席今天的大会。在此,我代表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对各位领导、各位理事和新闻界的朋友们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受二届常务理事会的委托,就安徽省消费者协会二届理事会5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建议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 5年来的主要工作
二届消协5年来,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关心下,在省工商局及有关副会长单位的重视帮助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七项职能,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消费维权立法工作实现重大突破。 5年来,省消协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下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适应我省维权形势的新需要,全力推动了我省《条例》的成功修订。2004年8月20日,《条例》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审议,以0票反对的高票通过。 《条例》对原条例作了全面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基本吸收了全国各兄弟省、市相关立法的成果,尤其是采用列举的体例对16大类热点行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内容之全面为全国之最。福建、四川、江苏、新疆、山东等兄弟省市慕名前来考察学习。 《条例》成功修订以后,从2004年8月起,我省各级消协再次掀起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的热潮。省消协连续2次举办系统内骨干培训,分别于2004年10月、12月与省通信管理局和省美容美发研究会共同举办了电信业、美容业《条例》培训班,全省各地共举办培训班近200期。 法的生命在于贯彻执行。《条例》实施不到一年,省政府和12个市级政府以及47个县(区)政府建立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会议制度;近30个市、县(区)消协争取到当地政府财政拨款,有的并列入财政预算。消协组织的活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开展年主题活动影响深远。 5年来,省消协围绕“明明白白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诚信·维权”、“健康·维权”年主题,不是照搬照抄,简单从事,而是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标,以消费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为切入点,以社会性、群众性、广泛性为抓手,联系我省实际,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大力推动,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其中,最具有鲜明特色,又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的活动主要有: 开展了对省内11个市、10个县的38家医院收费情况的暗访调查。调查报告受到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举办了明明白白消费“3·15”专场文艺晚会;省消协组织了66个市、县消协,对水、电、气垄断行业进行了专题调查,从此取消了消费者多年呼吁的基数收费,本次调查荣获中消协举办的全国首届消费调查评比优秀奖;开展了“心系百姓健康维权,热线连接千家万户”活动。全省共9855户10000多名消费者接受调查,提出意见1000多条;开展了“诚信服务进万家”活动。全省17个市、8个行业、130多家企业参加此项活动,共发放意见表38704份,回收37923份,提出上万条意见和建议,大大地促进了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3·15”年主题活动,已经成为我省保护消费者运动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成效显著。 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5年来,全省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 9994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9550.81万元。解决率达90%以上。其主要特点:一是注意解决群体投诉。近年来,调解比较棘手的10人以上群体性投诉有100多件,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如马鞍山市消协为233户购房者讨回开发商多收价外款93万元;和县消协为百户因农膜老化蒙受损失的农民挽回损失7万多元;宿松县消协为数百户因劣质棉种受害的农民讨得赔付94万元。这些群体性投诉,如果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是采用多种手段解决消费纠纷。淮南、阜阳、池州等地与法院合作,建立消费合议庭;蚌埠、亳州、芜湖等地与仲裁机构合作设立消费仲裁机构;合肥、滁州等地成立了妇女维权站、少年儿童维权岗;巢湖及部分市、县消协推行了先行赔付制度;省消协和14个市及部分县消协建立了网上受理投诉平台,努力构建消费者维权救助体系。三是分析倾向性问题,建议政府加以重视。全省各级消协根据维权工作中发现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积极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如2004年夏季省消协认真分析捆啤伤人屡禁不止的现象,向省政府建议禁销捆扎啤酒,文海英副省长高度重视,立即作了批示,要求有关执法部门加大整治力度;芜湖市消协针对手机、家装、电动车市场投诉猛增的情况,在市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上提出了解决方案,被会议采纳,形成了会议纪要。四是规范投诉工作。根据《条例》规定,修改完善了《受理投诉办法》、《投诉披露制度》、《重大疑难投诉公开处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促进了投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四)社会监督重点突出。 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各级消协组织在这方面探索了很多好的方式和做法。一是组织对市场商品和服务的监督调查。5年来,各级消费者协会共组织开展调查100多次,涉及商品和服务种类20多个。如省消协开展水、电、气调查,捆啤调查、医疗调查、农资调查、农村消费环境调查。滁州、马鞍山、六安、巢湖等地消协开展的青少年维权状况、农民维权状况调查,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提供了依据。二是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和听证。5年来,参与监督检查1000多次,今年上半年,省消协参与省政协组织的调查,深入到蚌埠、巢湖、宣城、池州四市和怀远、含山等县对生产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进行专题调研。5年来,全省消协积极参与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涉及群众利益的听证会,征求消费者意见建议数千条。省消协以及蚌埠、黄山、池州、安庆、铜陵、宣城等市消协参与的水、电、气、医疗、门票等价格听证会;六安、池州、合肥市等市消协参与的公交车价格、出租车价格听证会等,充分地反映了消费者的意见,使调整方案更加符合民意。三是主动向有关部门就消费者反映的疑难问题进行查询。如省消协2003年4月,就消费者反映的城市邮箱设置不当、疏于管理的问题向省邮政局致函查询,引起邮政部门高度重视,拨专款进行了改进。合肥、芜湖、阜阳、滁州、马鞍山、安庆、宿州、淮北等地都开展行之有效的查询活动;四是对不平等格式合同进行了点评。5年来尤其是近两年来,广泛开展了消费者点评商品和服务活动。2004年,全省共征集各类不平等条款 154条,点评110条,涉及食品、电信、旅游等15个行业。有点评结果的96件,移交行政机关的23件,曝光3件。五是倡导企业诚信自律。5年来,省消协先后与建设厅、通信管理局、总工会、妇联、企业协会、商业联合会、美容美发研究会、房地产协会、6大通信运营企业、水、电、气企业等开展了行业自律承诺宣言活动,对打造诚信安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工作稳步发展。 近年来,省消协和各地消协在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每年组织开展“3·15”宣传纪念活动,声势大,影响广,效果好,对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做法有:一是组织开展商品比较试验。省消协先后组织了10多批次比较试验。各地消协也都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并适时公布试验结果。二是适时发布消费警示。近年来全省共发布各类消费警示、提示200多条。其中省消协慎购奶粉的警示被新华社全文转发。合肥市消协慎购防非典药品等警示被全国众多媒体转载。此外,关于禽流感以及儿童消费、旅游消费、老年人消费的警示、提示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帮助消费者避免了一些被侵害行为发生。三是推荐诚信企业和消费者喜爱的商品。5年来,全省共开展了两届白酒和一届啤酒推荐,两届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共评选省级诚信企业 665个,诚信标兵65个,推荐消费者喜爱的商品(服务)110 个次,巩固提高了他们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四是开展消费教育活动。5年来,全省各级消协免费赠送各类科谱读物上千万份。组织各类文艺演出近500场,深入企业、农村、校园、街道、军营开展各类讲座500多场。举办《消法》、《条例》和消费知识竞赛、辩论赛20多场。春风化雨般的各种消费教育活动,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自觉维护自己的权益。 (六)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了创造“学习型消协”活动。建立了学习制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消费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二是加强消协队伍建设。通过市、县消协的换届,基本上建立了全省统一、规范、完善的组织机构,大部分市、县工商局长都兼任了消协会长。各级消协都配齐了秘书长,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社会各界人士被聘为名誉会长、顾问或推选为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大消协的组织框架基本形成。全省消协系统建立完善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开展了双先评比,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三是基层网络建设进展顺利。截至2005年上半年,全省共有基层分会1195个,投诉站4898个,联络站(点)3500 个。尤其是近年来来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乡村六进工程和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得到大力推进。阜阳、巢湖、滁州、六安等市“一会两站”已遍布乡村,很多地方农民足不出村就能投诉。四是大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在各级工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省消协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目前,省和各市、县消协已经实现了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通讯工具“三落实”,相当一部分市、县消协已经配备了工作用车。市级消协基本上配置了电脑且大部分开通了互联网。五是会员发展量质并重。各地依据条例规定,依法稳步推进会员发展工作。 (七)新闻宣传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省消协坚持消费维权舆论先行,先后建立了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网,创办了《安徽消费者》刊物和《安徽消协通讯》,编辑出版了《诚信企业荟萃》、《维权精英风采录》两本大型画册,打造诚信安徽,展示诚信企业、弘扬诚信风采,在全省乃至全国消协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5年来,全省消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每年印发3·15专刊30多万份。与广播、电视、报纸合办专题、专栏100多个,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的文章、报道1000多篇。同时,加大了舆论监督的力度,除了每年发布10大投诉案例之外,还揭露了一大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强大的新闻舆论宣传监督声势,不仅树立了消协的良好形象,更深入广泛的宣传普及了消费知识,营造了良好的消费氛围,大大的推动了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 (八)努力进取,硕果累累,荣誉之花盛开。 全省消协不懈努力、奋力拼搏,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获得了一个又一个荣誉,被誉为消费者的“保护神”,经营者的“好参谋”,党和政府的“好助手”,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 5年来,我省有7人获得中消协3·15金质奖章。其中,2004年中消协20周年表彰大会上,我省获得6枚3·15金质奖章,居全国各省市之首。同时,20个个人、7个集体被授予3·15荣誉奖章。 省消协先后被评为全国消协先进集体、省先进社团。 全省消协有1人获省五·一劳动奖章,受中消协表彰的先进集体11个,先进工作者7人,131人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受省工商局、省消协表彰的先进集体67个、先进个人有107人次 ,评选全省消协好会长27人。今年又率先在全国大张旗鼓地表彰了100名先进消费者,激励更多的消费者依法维权。 二届消协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位名誉会长、顾问、各位老领导倍加关心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大力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全省各级消协系统工作人员辛勤劳动、努力工作的结果。对此,我代表二届理事会向各位领导,向所有重视、支持、关心消费维权事业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敬意。 同志们,5年来,我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是波澜壮阔的,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省消协和全省各级消协是从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走过来的,其感悟和体会也是非常深刻的,主要有: (一)必须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消费维权工作才能深入开展。 (二)必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消费维权工作才能有所作为。 (三)必须紧紧依靠和发动广大消费者,消费维权工作才能具有内在的动力和力量源泉。 (四)必须搞好与有关部门、各个方面的协作配合,消费维权工作才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五)必须善于抓住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开展工作,消费维权工作才能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 (六)必须严格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维权工作才能公平、公正,顺应民意。 (七)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才能充满蓬勃生机与活力。 在看到成绩、总结体会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消协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消协组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和形势发展的要求,有待进一步提高;《消法》、《条例》赋予消协组织的职能有些还不到位,特别是对消费者的消费指导和教育以及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离广大消费者的要求和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对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缺乏应有的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消协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还比较薄弱,消费维权的信息资源未能得到很好的整合和利用;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广大农村还比较薄弱;从整体上看,全省消协组织的编制经费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等。这些都说明了我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任务还十分繁重和艰巨,全省各级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
二 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今后五年全省消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安徽崛起和社会和谐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依法维权”的理念,努力构筑“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权益救助”三大体系,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努力提高消费维权能力,奋力开创维权工作新局面。 今后五年的工作重点是:从整体上提升全省各级消协组织的消费维权能力,从而更好地履行《消法》、《条例》赋予的职能,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着重抓好七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奋力崛起。 深刻理解“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深刻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服务。深刻理解“建立学习型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消协组织的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 (二)适应消费者需求,进一步做好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消费者的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提出消费教育指导性意见,制定消费教育规划和实施纲要,积极探索消费教育新形式。利用网站、内刊等载体为消费者提供快速、便捷的消费信息和服务。利用消费调查、消费警示、比较实验、评优推荐等方法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利用大众传媒、消费学校、会员之家广泛宣传消费知识。开展竞赛、演出、下乡等活动,寓教于乐。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舆论氛围;进一步发挥点评、调查、披露的作用;进一步倡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促进企业自律;进一步发挥评优推荐的作用,激励企业健康发展。 (四)以贯彻实施《消法》、《条例》为契机,综合利用各种救助手段,进一步做好受理投诉工作,提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积极呼吁和促进建立健全受理消费者申诉机构,消费者权益争议仲裁机构,“小额法庭”和“先行赔付制度”;建立健全投诉纠纷和解机制和投诉调解机制;规范投诉披露机制和信息统计机制。 (五)动员、组织和协调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力量,为消协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做好消协工作,配合、协调、疏通至关重要,今后全省各级消协要做到“六个结合”。 1.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工作与领导机关搞好结合,为消协履行职能赢得领导支持。 2.与工商、质监、卫生、食药、物价等行政执法部门结合,为消协履行职能赢得行政支持。 3.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结合,为消协履行职能赢得司法支持。 4.与新闻单位结合,营造氛围,为消协履行职能赢得舆论支持。 5.与行业组织、协会紧密结合,为消协履行职能赢得行业支持。 6.与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及志愿者结合,为消协履行职能赢得智力支持,从而为消协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六)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消费维权信息化建设,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效率。 研究制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程。5年内,实现省、市、县消协办公数字化。加强消协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发挥“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的作用。以业务软件推广开发为突破口,推动信息化工程建设。 (七)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消协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消协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1.加强消协组织建设。制定《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规划》,加大“一会两站”建设的力度,重点向广大乡镇、农村延伸,5年内消协基层网络遍布全省乡村和城市街道社区。建立理事联系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专家委员会和各类专业委员会。 2.加强制度建设。重视、抓好内部管理和各项事务的规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理顺关系,增强工作的有序性和效能性。 3.努力解决编制经费问题。推动《条例》规定的有关编制经费的落实,学习借鉴编制经费解决比较好的省市的做法,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编制有关部门的支持,力争解决消协组织的编制经费问题,使消协工作人员无后顾之忧的做好消协工作。 4.建立健全量化的目标考核体系,通过科学民主的目标激励机制,促进系统内规范化建设,增强消协组织协作创新能力。 同志们,回顾饱含艰辛而又硕果累累的五年,我们满怀感激,我们无比自豪,展望充满希望而又任重道远的未来,我们满腔热情、信心百倍。让我们携起手来,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全力推进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为安徽的崛起和人民的幸福安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