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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保护消费者利益

2005-5-26   来源:3·15荣誉奖章获得者、省文化厅厅长省消协副会长杨果   浏览:4203
在“安徽省200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宣布授予我“中消协3·15荣誉奖章”。除了感谢之外,我认为这是授予我曾经工作过的安徽日报报业集团这个集体的荣誉,是广大消费者和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组织者对新闻工作者的褒奖。 消费者是一个系统的概念。由于社会分工的细化,一个行业、一个系统、一个厂家、一个个人不可能穷尽一切消费品。那些欺诈、坑害消费者的人,其本身也是消费者。如果大家都能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换位思考,依法经营,付诸行动,就会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实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利益驱动、诚信缺失、执法疏漏,一些利欲熏心的人,还会铤而走险。因此,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还任重道远。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群众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的组成部分,要坚持不懈地做下去。对于我现在工作的文化部门来说,与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也有着紧密的联系。例如: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体系,依法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管理,整顿文化市场秩序,查处假冒伪劣的文化产品,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质量,我们会付诸行动、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