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动态
心系百姓健康维权 热线联接千家万户
2005-3-7 浏览:5480
生命健康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是消费者法定享有的9项权利中第一位的权利。由于经济体制的转型,近年来,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还相当严重,致人伤残甚至死亡的大案要案时有发生。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和政府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始终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尤其对集中解决那些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办会宗旨,新年伊始,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即组织全省各市、县协会听民声、顺民意、抓维权,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了一次热线联接千家万户的大型调查活动。
调查对象主要有三方面人群组成,一是从近两年的投诉档案中随机抽取的消费者;二是各级消费者协会的会员;三是随机联系的普通消费者。广大消费者对调查活动表现出很高的热情,给予了大力支持。活动期间,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热线联系了10000多户消费者,其中9855户消费者接受了热线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普遍认为:在当前消费环境中,存在最大健康安全隐患的是食品行业,食品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民以食为天”,饮食是生命健康的第一需要。近六成的被调查者对食品消费安全十分关注。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有儿童食品、肉制品、保健品、奶制品、腌制食品、休闲小食品以及蔬菜、粮油等质量问题。对食品中滥用防腐剂、添加剂、色素等化学品以及使用药物加工食品的现象均深表忧虑;对滥用强酸强碱处理水发海产品,以及使用工业用盐处理腌菜、使用敌敌畏等剧毒品作为食品杀虫剂、使用硫磺熏制干货等现象均表示愤慨;对局部地区存在的过期、劣质甚至“三无”食品充斥市场深表关切,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从严整治,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然而面对一起起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90%的消费者表示很大程度上对周围食品安全存在担心。
在列举一些食品隐患时,巢湖地区的消费者提出:一些果脯蜜饯普遍含有防腐剂,商品标签却不予明确标注,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芜湖地区的消费者对某知名企业的膨化食品中干燥剂的包装牢固性提出了质疑,包装上虽明示“不可食用”、“不可开袋”等文字,但包装物易撕裂,扑出的石灰对消费者尤其是儿童仍有潜在安全隐患。还有一些消费者对近期媒体报道的部分熟肉、馅饼、泡面、麦当劳恺撒调味汁等食品中添加致癌物苏丹红(一号)表示出极大关注,希望及时了解此方面的最新动态。
很多消费者在“热线”中谈到,近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曝光并不少,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事件集中整治与打击的次数比较密集,但食品安全事件仍层出不穷的原因,一方面是制假售假者利欲熏心,目无国法,另一方面也与法律法规中的惩处程度过于轻微,和非法谋取的暴利之间悬殊太大有关,起不到震慑作用。广大消费者希望,食品安全的违法者不仅要承担对于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还应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制裁。
从调查看,消费者在重视食品安全的同时,对保健品的真实性,药品的安全性、家庭装修的健康性、医疗服务的规范性也十分关注。其中合肥、芜湖、安庆、宿州、淮北、巢湖地区的消费者对药品、医疗器械方面反映较强烈;滁洲、蚌埠、淮南、马鞍山、黄山、铜陵、宣城、六安等地的消费者对保健品、卫生用品反映较集中。
消费者提出,今年的维权重点在加大食品监管力度的同时,对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通讯服务、卫生用品、民办教育等方面也要加强清理整顿。调查中,有的消费者还对文明健康的生活消费方式提出了呼吁:一是消费者自身要树立科学发展的消费观念,爱护地球,爱护生存环境,拒绝接受和坚决抵制那些破坏环境、污染大气的消费品,如含铅汽油、含磷洗衣粉、不可分解的塑料制品等;二是消费者要主动拒绝垃圾食品,不迷信保健食品,合理安排膳食,科学选购健康食品。
“健康·维权”是今年的年主题,其目的是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安徽省消费者协会通过这次调查活动,初步达到了以点带面,以活动促教育,让年主题深入家庭,深入民心的目的;同时也发动和依靠消费者,为有的放矢的净化消费环境,整顿与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确定了方向和重点。
通过本次调查,省消协对健康维权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得到了提高,在今年的工作中将着力注重向四个方面延伸:一是在处理投诉个案的同时,注重研究分析处理个案隐含的深层次问题,从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点评,并及时要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反映、查询;二是加强与生命健康权有关的商品和服务的比较试验,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商品、服务质量水平的提高与改进;三是建立生命健康方面的信息沟通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整合系统资源,加强对公共信息渠道中生命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及分析,及时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努力减少消费者受损的机率;四是大力开展“健康·维权”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为全面提升消费者的生活消费质量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