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动态

全省消协系统首次《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培训班成效斐然

2004-11-4   作者:张鸿   浏览:4882
    2004年10月12日至13日,全省消协系统首次《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培训班在合肥市红盾宾馆举行。全省17个市60个县41个区的168位消协专职会长、秘书长参加了学习。全国人大、中消协的著名专家和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市场处的负责同志,应邀前来为培训班授课。此次培训是《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颁布施行后,我省首次举办的专题培训,培训对象是省内市、县消协的负责人和主要工作人员。 省消协会长王盛榜、秘书长张纯、副秘书长张长青从始至终参加培训班。学员们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做好笔记,没有人无故请假或旷课。     全国知名的民法专家、全国人大法工委巡视员何山先生在讲课中首先充分肯定了《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认为是与时俱进,体现了立法为民、执政为民,是非常好的。接着,他系统讲述了《消法》的基本原则及具体内容,并结合当前消费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生动的剖析,深入浅出,虚实结合,给人启发,催人思索。     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讲课的题目是撗跋选⒀Щ嵯褦。他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微观,阐述了消费的重要性,指出经营者、消费者、消协工作人员应如何学习消费,学会消费。同时介绍了国际上先进的维权方式,使大家开阔了视野对维权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省政府法制办张武扬主任讲的题目是撘婪ㄐ姓,他阐述了依法行政对贯彻撘婪ㄖ喂鷶方略的重要性,强调行政执法必须完善监督制度等。     省人大财经委庄立权副主任对我省《条例》的出台背景和过程,以及《条例》的原则、特点、基本内容进行了讲述,言简意赅、声情并茂。     省工商局市场处邢云峰副处长从 摴ど讨捶〝的角度,阐述了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通过培训,大家一致认为受益非浅,对《消法》、《条例》和维权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并纷纷表示回去后,一定要充分发挥骨干作用,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把我省维权事业提升到新的高度,跨上新的台阶。
Adodb 数据库操作失败Adodb 关闭数据库连接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