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六月

“约定消费”有风险

2005-10-23   浏览:3096
“消费卡”、“优惠卡”、“金银卡”、“套票”……时下,在不少酒店宾馆、健身游泳、美容美发、洗染洗浴等服务行业,这种先付款后服务的“约定消费”颇为流行。 消费者协会特提醒广大消费者,“约定消费”应注意四个问题: 一是对服务期限长,回报数额高等现象要保持警惕; 二是注重商家信誉,对规模较小、经营和管理状况不佳、开业时间较短或未能证明其合法资格的商家推出的约定服务,要慎重选择; 三是掌握约定消费的期限、价格、质量、管理等条款的文字凭证,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四是一旦选择了某一种约定服务,应按照约定条款及时消费,并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