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六月

消费者凭什么要成为专家?

2006-1-20   浏览:2962

买衣你得知道什么颜色的标签代表可以还价,买米你要会甄别是否染过色,购房你更是要懂得法律知识,即便是你收拾餐桌,将剩菜覆上保鲜膜,你还得弄清楚薄膜制品的聚氯乙烯含量是否超标。否则,一不留神就很可能掉进陷阱。人们不禁要问:这般消费,消费者累不累?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凭什么要我成为消费专家?” 刚刚在一商厦买了件休闲服的方先生指着柜台上的标签问:“红、蓝、黄三色标签,我怎么知道哪个是代表可以讨价还价、哪个代表一口价,哪个代表已折扣?即便是弄明白了,我又怎能肯定这个价格是真的打折了。等我跑过三五家商店、一番比较后,半天就没了。时间成本算谁的?” 上海市消协“维权律师”吕军认为,没有理由要求消费者从购物就医、出行旅游乃至休闲娱乐,什么消费领域都要成为行家里手,知道如何防止上当。事实上,消费者完全不可能从过去的买家电、日用品,到如今的购买房、车等高档消费品,以及用药、保健,样样成为专家。因为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在信息上永远是不对称的。 复旦经济学院教师丁纯博士指出,成为规范市场的专家的只能是职能部门,而不该是消费者。在我国已参与世界经济大潮的当下,再提“当一个聪明的消费者”显然已落后。工商、质监等政府职能部门过分地教导消费者如何甄别假劣、规避消费陷阱,实质上是将其应负的职责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制定法规,切实贯彻落实,因为诚信的经济环境在本质上是公共产品,政府有义务、也有权利去营造、维护。 吕军律师说,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政府的责任、经营者的责任更重。消费者的权利即在于在尽可能轻松、舒适的状态下,获得物有所值的公平、等价的消费。现有的法规足以规范市场行为。如果职能部门落实了监管,司法机关依法行事,经营者依照产品、服务标准经营,那么,消费何须只有成为行家才能维权?消费者也无须呼唤天天成为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