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六月

就餐遭遇失火

2006-1-20   浏览:3141
投诉:在民政宾馆就餐时宾馆失火,在消防战士的帮助下才离开现场,要求赔偿损失。 结朱:失火不属人为,退回就餐订金,并补偿200元。(铜陵市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