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动态

全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召开

2011-3-8   浏览:4052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浓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展现消费维权成果,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经省委宣传部批准,3月7日下午,全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在省人大会议中心隆重召开。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郎涛、省直相关部门领导汪沪平、李劲风、吴丽华、王汉文、李静、汪谷震出席会议,会议由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基明主持。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纯、省卫生、工商、质监、烟草、物价等行政执法代表、各市消协秘书长、消费者代表参加会议。
    《中国消费者报》、《安徽日报》、《新安晚报》、《安徽商报》、《市场星报》、《安徽法制报》、《安徽日报农村版》、安徽电视台卫星频道、经济频道、公共频道、安徽人民广播电台、生活广播电台、经济广播电台、交通广播电台、人民网安徽频道、中安在线、合肥日报、合肥晚报、江淮晨报、合肥电视台、芜湖电视台、《中国消费者》杂志等新闻单位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对本单位2010年消费维权信息进行了发布。
     会上,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郎涛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推进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消费需求既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也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消费维权既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又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十分关注。
    郎涛副部长要求,各新闻媒体要把消费维权列为一项重要的宣传内容,紧扣“消费与民生”主题,不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采用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向全社会大力传播“消费与民生”的有关知识,反映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和愿望。全省各级宣传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进一步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从多个方面积极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环境改善等工作。
    朗涛副部长强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经成为党和政府树立执政为民形象的重要窗口,促进生产经营诚信自律的重要平台,提升消费者消费素养和维权能力的重要载体。全社会共同关注、关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我省的消费环境,为推动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快崛起,兴皖富民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消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