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评析

商品房墙壁开裂维权案

2011-3-8   浏览:3539

【案例简介】
      2009年6月份,消费者吴某在砀山县御都星城三期工程御衡星居购买了第12栋三单元405室,2009年8月份入室居住。购置新房精致装修,生活本是甜蜜而幸福,可舒心的日子没过多久,细心的妻子在2010年1月份发现室内墙壁出现裂缝,很快变成大面积爆裂,这一惊现严重影响了一家人的正常生活。吴某多次向楼房开发商反映,要求换房或维修,均遭无理拒绝。后吴某无奈之下,于2010年5月15日到砀山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调换同面积住房一套并赔偿房屋装修费86000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
      砀山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其过程中,开发商辩称:“购置的房屋有裂缝属于正常的建筑通病,不影响居住,不应认定是建房质量问题”,所以拒绝承担任何费用。鉴于此,砀山县消费者协会采取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联合砀山县房屋质检部门对吴某的住房进行检测。结果表明:吴某所购三室一厅住房墙体均有斜向和纵向裂缝,且长度不等。究其原因,墙体裂缝主要是由于地基沉降不均、建筑材料不过关、加之气温变化造成建筑材料收缩而引起。原因查明后,砀山县消费者协会协同砀山县公平交易局及砀山新闻媒体对其原因再次核实并告之双方。消费者吴某与开发商对检测结果均无异议,但就赔偿方面双方分歧极大:吴某坚持换房并补偿全部装修费用,而开发商以不影响居住为由拒绝赔偿。砀山县消费者协会多次协商,均得不到开发商正面答复,其商家还扬言:“我们是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受政府政策保护,消协无权过问。”致使消协调解工作一度陷入被动。后砀山县消费者协会依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顶着巨大的压力,其工作人员本着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多次对双发进行协商调解,终达成协议:开发商一次性向消费者吴某补偿三万元进行裂痕修复。消费者及开发商对结果均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由房屋产生裂缝而引发的购房质量纠纷案例。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住房是特殊的消费品,关系到老百姓的性命安危,财产安全。而购置的新房墙壁出现裂缝,对谁来说,确实揪心,难以接受。
       根据专业人士分析,造成房屋裂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出现裂缝有时确实是必然,并不影响居民安全。只有那些影响到结构承载力、住房稳定性、房屋刚度以及节点间可靠性的裂缝才会影响居住安全。但现实生活中,普通百姓半辈心血换得一套住房,本想安居,面对房屋出现的裂缝心何以能安,夜何以能寐?自然会产生消费纠纷。
       无安全影响的裂缝,开发商又何以同意补偿购房者三万元呢?砀山县消费者协会主要是抓住开发商在售出房屋时,没有明确告诉消费者房屋可能会出现的各种状况,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并且,城建局指出,每个小区的房屋都有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开发商应拿出维修基金为消费者进行房屋裂缝维修。
       房屋质量纠纷中,处于弱势的往往是消费者。因此,砀山县消费者协会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首先要考虑商品和服务的安全因素,安全权是消费者应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同时提醒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必须符合人身财产安全要求,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务必进行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