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阜阳市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牢固树立消费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消协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各项工作精心谋划,全力实施,取得了较好实效。
一、开展“3.15”活动
开展“3.15”纪念活动期间,召开市政府保护办公会议、消协理事会、新闻发布会、动员会、协调会等32次,党政领导参加活动人98人次,党政领导撰写文章、发表讲话8篇,媒体报道文章175篇,各成员单位及消协组织内部出刊简报130期,设立宣传投诉咨询点205个,出动宣传车285辆次,出动工作人员168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39件,受理咨询1.3万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6万元,印刷及散发“3·15”特刊等宣传材料29万份,召开座谈会16次,开展市场专项检查79次,文艺演出4场,法律培训班4期,销毁假冒伪劣商品39种、价值174.9余万元,悬挂横幅标语460幅,彩虹门55个,展板478块,企业展示商品124种。
一是政府及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纪念活动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办主任刘洪洁多次听取市工商局、市消协汇报,安排部署、会议强调、解决问题。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中,市领导到场慰问宣传人员,回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体现了政府领导的亲民、爱民的形象。司法局、物价局、烟草专卖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与活动。
二是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展示形象。阜城企业在“3,15”期间表现得非常积极和踊跃,经过严格审查,78家经营信誉较高、投诉现象少、无违法违规的企业参与了活动。11家企业自带节目参与演出,阜阳华联在市消协的帮助下组织消费者开展对绿色食品的消费体验活动,阜阳电信、阜阳移动、汇鑫公司、安利阜阳经营部等分别召开客户恳谈会、座谈会。
三是媒体热情高涨,积极配合。阜阳日报、颍州晚报、阜阳交通广播等新闻单位分别在清河广场设立宣传台,颍州晚报、阜阳广播电视报高度重视,分别投入人力物力,编辑出刊高水平的、内容丰富的、图文并茂的3.15特刊。中国食品报、安徽商报、新安晚报、安徽法制报、安徽工人报、安徽广播电台、工商导报、安徽市场报等中央和省级媒体驻阜记者站和阜阳电视台等本地媒体分别对活动进行了及时的跟踪报道。同时,市消协还联合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通过手机对全市近百万名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上半年发布消费警示108条。
二、抓好日常工作
一是处理消费纠纷。截止9月底,全市消协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1567人次,受理投诉693件,支持消费者起诉1件,不予受理5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46万元。针对投诉热点,全市消协组织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消费指导工作。发表文章,制作电视节目,开辟报刊专栏,出刊信息简报,传播维权知识,提供消费信息,披露侵权案例。
二是完善一会两站。在大力推进“一会两站”建设的过程中,注重实用、实际和实效的原则,抓住亮点,以点带面。并在临泉县试行等级建站后全面铺开,初步形成了工商部门、消协组织、乡镇政府、村委会“四位一体”的农村维权覆盖网络,真正为农村消费者建立完善、畅通、便捷的消费维权渠道。截止到目前,建立分会152个,工作人员396名;“两站” 1886个,兼职工作人员3821名。
三是开展消费教育。 市消协十分重视教育培训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开展对对消费者、经营者及消费维权工作者的培训教育。特别突出对县级消协人员和农村“一会两站”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的培训。截止到目前,全市消协举办各类培训班11期,受训人员1800人。开展了省、市级“诚信单位”的评选。
四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今年以来,市消协针对热点难点开展了大规模的消费者评议活动。在《颍州晚报》上刊登了《阜阳市消费者协会公用服务行业消费者评议表》,广泛动员消费者对通讯业、客运、铁路服务业、城市公交、邮政服务、银行业、供水服务业、供电服务业、供气服务业的86项服务内容进行调查评议。组织了对电信、金融等公用服务单位的暗访检查。针对汽车4S店对客户车辆不维修的情况下收取 20%定损费,一台车多则两万多,少则一万多的现象,市消协除了严肃地处理个案外,还加强了对该行业的规范。
2010年已过去大半,在今后的时间里,阜阳市消协将继续推进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继续开展消费维权“六进”活动;继续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不断改善消费环境;继续加强对供电、供水、供气、交通、银行、电信、邮政等公用服务单位的社会监督。继续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受理工作,提高对投诉信息的分析、利用能力;继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系统意识、大局意识、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继续争取政府的重视支持,落实完善政府保护消费者办公会议制度,积极争取政府对经费的保障。认真开展工作调研,打造工作亮点,为地方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