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评析

美容店关门 消费卡退款

2011-05-16   浏览:2898

    刘老师交了5000多元在美容店办了美容美体卡,她在此店接受过几次服务。可是当她再次上门时,却发现美容店人去楼空。
    美容店贴出通知,称因店面调整,顾客应到其他两个连锁店接受服务。而该美容店当初承诺在5年内店面不变。
    刘老师卡里还有不少余额,她开始想息事宁人,就到另外两个店继续消费,可是后来发现她在这两个店享受不到当初办卡时店方承诺的免费产品,加上到这两家店来消费又存在极大不便,刘老师就想解除合同,让美容店退还她办卡的全部费用,但遭拒绝。
法官说法
商家单方违约 消费者可解约
    王轶楠说,美容店因经营原因导致刘老师接受服务时不方便,是其违约在先。美容店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服务合同本身不具有强制性,刘老师提出解除合同,是符合合同法规定的。
    而双方合同解除后,美发店应将收取的服务费用退还,但应当扣除刘老师接受服务以及使用产品的费用。
不能继续履约 不得强迫消费
    无论店方是由于自身经营的问题,还是由于与第三方(比如门店的房东)的矛盾,造成无法履行原合同,除非另有约定或不可抗力,否则都得承担违约责任。
    而商家一旦违约,在善后时就不得采取强迫性消费的方式,比如说只让消费者到其他连锁店继续消费。商家应提出让消费者有选择余地的方案,比如说除了可以继续到别的店消费外,还可以退费。
法官提醒
    由于商家常采取非常大的优惠幅度“诱惑”大家预付费办消费卡,很多人经受不住“诱惑”,从而慷慨解囊,可一旦遇到商家卷款逃跑就束手无策,最后到法院即使判了也无法执行。
    针对这种情况,王轶楠提醒说,首先大家对商家的大致状况要有所了解,尽量少交一些预付款,选择有品牌的大店。
    其次,要保留好消费票据,票据上要写明消费明细。
    最后,知道权益受损后要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