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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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中惊现异物起纠纷 消协调解店主赠酒化干戈

2011-10-31   来源:青阳消协木镇分会   作者:薛伟   浏览:3627

 

 近日,青阳县丁桥镇超威电源厂职工张先生,下班后到丁桥某饭店就餐,在饮用某品牌啤酒时,在未喝完啤酒瓶中发现异物,张先生遂要求饭店的经营者李某给出合理解释并向其索赔,但是双方就索赔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在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张先生向青阳县消费者协会木镇分会投诉。
    木镇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驱车前往并详细了解了情况。经调查了解,“张先生在李某经营的饭店内误饮含有异物的啤酒,所幸发现及时并未对其身体造成伤害,但张先生对饭店的这种不严谨的服务态度甚是不满,要求饭店给予赔偿。但饭店的经营者李某也感到很是委屈,啤酒是由供货商直接送到店内以前也从未发生过类似情况。经营者已意识自身的疏忽愿意就此事给予张先生一定的赔偿。但对张先生过高的索赔要求不能接受。”经消协分会工作人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最终,饭店老板同意赔偿张先生六件啤酒双方都对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在此,青阳县消费者协会木镇分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饮用啤酒的时一定要慎重,在饮用前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是否在保质期内、瓶内有无异物等情况,在确保啤酒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方可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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