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11
获得2018消费维权宣传突出贡献奖的10家消费者组织分别是: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安徽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吴瑞卿(右起四)上台领奖
获得2018消费维权宣传优秀奖的10家消费者组织分别是: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获得宣传优秀奖的消费者组织代表上台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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