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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提示
科学正确选购、燃放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06-1-24
春节临近,无为县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了2006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做到“4个注意”,避免炸伤事故发生。一是要注意选择合适的场所进行燃放,避免引起火灾等事故;二是要注意正确的燃放方式,避免因燃放不当而伤人;三是在选购时要注意选购合法企业的产品,避免购买到“三无”等不合格及伪劣产品;四是要注意正确的烟花爆竹保存方式。(编辑:朱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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