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次将维权消费者列入3·15先进表彰范围
发布时间:2005-5-26
安徽人民广播电台3月14日讯在3月12号举行的2005年我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首次有100位维护自身权益先进消费者被列入表彰范围。在颁奖时,主席台上的各级有关领导主动走下主席台为他们颁奖,这让消费者代表颇感意外。
据了解,以前在我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都是表彰工商、质监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些执法单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今天不同的是,有100位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先进消费者被列入表彰行列。这说明他们不再被看作“王海式的刁民”,而是被看作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维护法律尊严的主力军。
另外,以往都是领奖者上台领奖,这次则是领导到领奖者的座位上授奖,这种颁奖方式的转变显示了对这些“维权”英雄的尊重,也赢得了消费者代表的赞许。来自安庆的消费者产炫表示:这种发奖方式让我们感到很亲切,他们的举动体现了政府、消协和群众更加密切,有他们的支持我们消费者维权的胆子就更大了。
(注:上述新闻同时被中安网、中国广播网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