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诚信、文明、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县政府在全县开展了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经过企业自愿报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县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企业(店)评议认定委员会评选等规定程序的基础上,拟命名灵璧县灵城百货大楼等50家经营者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拟命名灵璧县灵城红蜻蜓专卖店等80家经营者为乡镇级放心消费企业(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5日。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灵璧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反映。地址: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电话:0557—6089819(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 邮箱:lingbixian315@163.com,邮编:234200
灵璧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灵璧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