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邻近,不少人会在这时更新自己的手机,或者买来手机作为礼物送给亲朋,各地手机市场呈现购销两旺的势头。对此,广西南宁市工商局日前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要注意提防4大陷阱。
据工商人员介绍,在南宁市朝阳路一带的手机通讯市场,一些不良商家经常采用以下4种手段蒙骗消费者:
一是低价做诱饵。消费者看中一款功能比较好的机型,销售商表示愿意以超低价卖出,比如,原本卖1500元的手机,销售商表示愿意以300元的超低价卖给消费者。消费者见能如此便宜地买到功能齐全的手机,往往不再考虑,当即掏钱购买。销售商收到钱后,当即改口说这300元只是购机费用,要拿到这款手机必须办一张手机卡,再交1200元的话费。
二是以次充好。销售商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把二手手机、更换了主机板软件的旧手机更换外壳,冒充新手机兜售。消费者买回去使用后一两天便出现严重的问题,拿去退换却遭到商家拒绝。
三是拒开发票。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拒绝开具正式发票,只开具无公章的维修卡或者是盖有某通讯公司假公章的收据,在收款人一栏中只写一个姓氏,一旦手机出现问题,商家就找理由推脱。
四是销售不等额手机卡。比如,销售一张150元的手机卡,谎称里面有足额话费,但是消费者买下后再查询,卡里却只有50元话费。这时,销售者声称剩余的话费是在以后的每个月中返还,其实这是不合理的收取话费的一种手段。
南宁市工商人员为此提醒消费者,一要到正规手机专卖店购买;二要通过网上查询主板串码,确认手机的入网手续是否完备;三要核对手机的入网许可证与包装盒上印的串码是否一致;四是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五是在消费当中要向商家咨询清楚,要明明白白消费。(编辑:左琼)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