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说行规
北京消协抨击宾馆12点结账 称其为霸王条款
2008-5-20 浏览:3225
目前,各宾馆住宿结账时间一般都以当天中午12点为限,这也是宾馆、饭店行业的惯例。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出倡议书——呼吁饭店行业在遵守合同约定的原则下,充分体现“人文奥运”的理念,宾馆饭店将中午结账时间延迟,这样可使旅客的行程更加自由宽松。市消协的倡议迅速得到了北京一些饭店企业的响应,截至记者发稿时,北京延庆县几十家宾馆饭店已经同意下午2点结账。
一直以来,宾馆、饭店行业有一个惯例,即顾客的住宿结账时间以当天中午12点为限,如果超过12点就再加半天房费,超过18点就再加一天房费。由于中午12点正是午饭时间,多数消费者不得不提前结账,被迫寄存行李或者提着行李去吃饭,这样很不方便。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出,宾馆、饭店与消费者是合同关系,12点结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对于合同中的这项内容并没有明确的国家规定或者行业要求,是一个格式合同条款,而这种合同关系应当向有利于消费者利益方面倾斜。实际上,12点结账是不利于消费者的,是霸王条款。“社会发展越来越体现以人为本。宾馆、饭店的经营者以自己的利益和工作便利为最大出发点,没有从社会责任和消费者的角度考虑,是不人性化、不合理的,应逐渐让经营者把延迟两小时结账作为标准,打破12点结账这个行业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