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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

案例四:“超豪华”团名不副实

2006-10-12   来源:www.ah315.cn   作者:桂筠 魏静   浏览:3193
安徽商报讯 特意挑了个“超豪华”旅游团,却没想到途中吃“海鲜晚宴”只吃到几只虾子、几盘普通贝类和一盘青菜。住的客房也是普通间。省城的董女士在外出旅游时,被这家旅行社的“超豪华”忽悠了一把。 董女士平日工作繁忙,希望借假期好好放松放松,所以在旅游时,特意挑了一家旅行社报价偏高的“超豪华”团。但让她没想到的是,“超豪华”团的导游带队去食街吃“海鲜晚宴”,结果却仅仅吃到几只虾子、几盘普通的贝类和一盘青菜。游客们纷纷表示既没吃饱更没吃好,只能自费加菜。更让董女士气愤的是,住的客房也是普通间,根本体现不出“超豪华”。旅游回来后,找到旅行社投诉,却被告知那就是旅行社定的“超豪华”标准。 据省消协法律专业人士李大军介绍,在这起投诉中,双方在合同中对“海鲜晚宴”的具体内容没有作出规定,属于合同条款的解释问题。对此,《合同法》有规定,即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文义、合同目的、交易习惯及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在适用文义解释时应按通常理解进行。“海鲜晚宴”,根据文字的通常意思,“海鲜晚宴”即属“宴”,起码应菜肴丰足,保证质量,满足就餐人员食用,且具有一定的档次,而旅行社一方提供的“海鲜晚宴”显然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故应承担消费者自费的费用,向消费者赔偿“晚宴”缩水之间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