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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_315活动报道

发挥专业特长 参与消费维权

2011-3-7   作者:安徽省律师协会会长 蒋敏   浏览:3579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既是广大消费者的节日,也是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的平台,对促进和谐消费、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社会意义。
安徽省律师协会以特定的节点为抓手,以普及法律知识为手段,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为目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专门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以引导和促进全省广大执业律师参与消费维权、依法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对社会上存在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或垄断行业的不平等条款进行点评、对典型侵权行为的受害者或社会弱势群体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援助、举办 “安徽省律师代理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等等,树立了良好的律师社会形象。
在“与消费者同行”的日子里,我们会积极组织律师参与相关宣传活动,大力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解答和积极解决消费者在消费维权过程中的法律难题。对消费中存在的问题给予警示,最终为和谐消费、理性消费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律师参与消费维权,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消费者维护了权益,但是面对当下的消费环境、消费特点和消费形式,仅仅靠律师“单兵作战”无异于杯水车薪。相关行政部门应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广大消费者应拿起行使维权武器,相关行业应强化行业监督,形成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行政部门及时执法、消费者自我维权、行业协会监督约束的“四位一体”维权格局。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我省广大律师定当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努力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和质量,在给消费者的维权行动实际支持的同时,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和正确维权,促进社会和谐,为“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