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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指南

合同中约定造成人身损害概不负责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1-07-08

不合法。根据《合同法》第53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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