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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_315活动报道

2007年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打假维权十大案件

2008-3-7   来源: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3392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领导下,我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主题,组织开展了食品、建材、农资、烟花爆竹、日用消费产品、非B瓶、纤维制品等专项行动。端掉了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查处了以合肥皖毛毛速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过期粽子为典型的一批大案要案。2007年全省稽查队伍共出动执法人员71581人次,立案查处案件8376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9682.71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3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921个。现将我省质监系统2007年查处的具有一定影响的制假售假和维权案件通报如下: 一、肥东县岭南饮料厂生产假冒“红牛”饮料案 2007年7月8日,省质监局接到广东泰牛贸易有限公司举报,反映肥东县岭南饮料厂生产假冒“红牛”饮料,立即组织执法队员前往肥东进行查处,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已生产假冒成品“红牛”饮料79200瓶,空罐35720瓶,封盖60万只,包装盒8000只,塑封膜8袋,涉案产品货值30余万元。由于该案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已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合肥皖毛毛速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过期粽子案 2007年6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省暨合肥市质监部门对合肥皖毛毛速冻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企业将2005年和2006年生产的过期粽子更新包装标识后准备违法销售。执法人员立即对库存800件过期粽子予以封存,强制召回“问题粽子”140件,并作出以下处罚: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产品;没收超保质期粽子940件,并予以公开销毁;吊销该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处以5万元罚款。 三、肥东县单某某生产假酒案 2007年4月17日,合肥市肥东县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肥东县史城何坝院村民组32号出租民房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长丰籍妇女单某某正在该出租屋内制作假酒,现场查获标注为“五粮液”酒47件(1×6瓶),贵州“茅台”酒8件(1×12瓶),“剑南春”酒34件(1×6瓶),“水井坊”酒4件(1×6瓶)。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假酒和制假工具予以扣押。经厂家鉴定,查获的上述品牌白酒均为假冒产品,经肥东县价格认证中心核定货值金额达185820元。由于该案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已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马鞍山江南电缆有限公司销售冒用厂名电缆案 2007年6月13日,根据举报,省质监局对安徽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工地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马鞍山江南电缆有限公司销售到该工地的耐高温屏蔽电缆冒用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的厂名。以上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37条的规定,质监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53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五、阜阳公交加油站计量作弊案 2007年11月3日,阜阳市质监局根据举报,对阜阳市公交加油站进行计量检查,发现该站10台加油机电脑主板铅封均被破坏。经检测,2台加油机主板被更换,正偏差分别为23.2‰和44.4‰,存在“少加油、多收款”违法行为。经鉴定,自2007年9月-11月,2台加油机累计加油246866.96升,违法所得31604.53元。阜阳市质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六、皖东某复合肥厂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生产不合格肥料案 2007年7月17日,省质监局根据举报,对皖东某复合肥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肥料产品1239.35吨,总货值金额为208万元,违法所得为3.3万元;生产不合格复合肥183吨,货值金额15万元;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B B肥381吨,货值金额为59万元。省质监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七、黄山市屯溪皖浙人造板厂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细木工板案 2007年9月27日,黄山市质监局依法对黄山市屯溪皖浙人造板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厂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在生产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范围的细木工板。黄山市质监局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首次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给予行政处罚。 八、滁州市某电力工贸公司生产销售未经强制认证的低压配电柜案 2007年8月17日,滁州市质监局接到举报 ,称某公司生产销售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未取得“CCC”认证,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查处。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的 JP系列低压配电柜未取得“CCC”认证,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未取得“CCC”认证的产品。滁州市质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九、阜阳环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无CCC认证的自卸货车案 2007年12月20日,阜阳市质监督局执法人员接消费者投诉,称购买的东风牌自卸货车存在质量问题,执法人员随即对投诉的货车进行了现场勘察。经调查核实,生产该车的湖北省力神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未取得该产品的“CCC”强制性认证。经调查,阜阳环宇公司共销售该车7辆,涉案产品货值96.6万元。阜阳市质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对此案正在进行处理。 十、合肥鑫宝床垫厂生产劣质弹簧软床垫案 2007年12月26日,接群众举报,省质监局和省纤检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石门路的一民居,发现十几个工人正在用稻草、纺织下脚料、塑料编制袋等明令禁止原料为内芯加工床垫,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该窝点生产的“鑫宝”牌和“冉宝”牌床垫142床,劣质内芯230卷,涉案货值近4万元。在将涉案产品异地封存过程中,执法人员遭殴打受伤。此案是我省近年来查处的最大一起制售“黑心床垫”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