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典”肆虐后,消毒产品成了超市不可或缺的商品。(图片来源:新华网)
自从“非典”肆虐后,消毒产品便开始步入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各种号称有消毒作用的产品广告铺天盖地涌向消费者。然而你买的消毒用品真的有用吗?
“威露士”衣物消毒液在国内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然而在这一畅销产品的说明书上,擅自将卫生部核定的1:5的配水比例随意夸大,并将其适用范围由“衣物消毒”扩大到“地板、餐桌、沙发、厕所”的消毒。在“威露士”的妄言吹嘘被揭穿半个月后,号称“1:150的配水比例可达消毒效果”的虚假广告再次粉墨登场。许多消费者不禁纳闷:是谁给了企业肆无忌惮“吹牛”的权利?
随意夸大的谎言在“无意中”被揭穿
揭穿这个知名品牌谎言的是一位消费者。广西的范小姐买了一瓶莱曼赫斯健康产品(广州)有限公司生产的“威露士”衣物消毒液。她出于好奇,登录了卫生部网站,了解对“威露士”产品的审批内容,却发现标签内容与审批内容有明显差别。
按照卫生部卫消字(2003)第0182号批文,该产品是“以对氯间二甲苯酚(PCMX)(含量为1.5%-1.6%)为主的复方消毒液。可杀灭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白色念珠菌”。而使用方法是“取80毫升本品与400毫升水混合(或按此比例稀释至可需用量)。浸泡衣、裤、袜等,15分钟后,再加洗涤剂洗涤,冲净。”
然而,范小姐购买的“威露士”衣物消毒液的说明书上介绍的使用方法是,洗涤衣物取1瓶盖与洗衣粉同时加入洗衣剂容格内(对于顶揭式洗衣机可与洗衣粉同时加入水中)。如果按照说明书上的配水比例,所获得的溶液基本上不会有杀毒效果。随后,范小姐向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和广西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投诉,揭穿了生产企业夸大这一产品功能的伎俩。
据广东省卫生监督所产品监督科林科长介绍,消毒用品的配方和使用量说明都需要严格按照卫生部的批文执行。按照卫生部的批文,此产品要以1:5的配水比例才能达到消毒效果。林科长做了一个计算,“威露士”1瓶盖消毒液的容量为54毫升,要达到消毒效果只能配270毫升水。而目前消费者最常选用的洗衣机,用水量在15-40升之间,如要达到消毒效果,需要往洗衣机里加55-148瓶盖的消毒液!
与此同时,该产品批文中的使用范围为“适用于衣物消毒”,可“威露士”产品标签上则写明功效有“洗涤衣物、地板清洁、洗抹餐桌、沙发等家具物品表面、消毒厕所、沟渠”,对真皮及原木有保护作用,外出时“可用本品对厕所、浴缸消毒”。产品标签也与卫生部核定内容有极大差别。
人们还注意到,“威露士”的另一产品——消毒液也存在着随意扩大使用范围的问题。卫生部审批的使用范围为“适用于皮肤和环境物体表面消毒”,产品说明书将其“改头换面”,变成了适用于“轻度擦伤、脚气、妇女卫生、粉刺、暗疮”。
“威露士”产品由此遭遇了诚信危机,该产品在广西等地的超级市场纷纷被撤架。厂家也不得不对产品标签进行了修改。
然而,这一风波过去半个月,10月28日,一则宣称“威露士”衣物消毒液按照1:150配水比例便能达到消毒效果的广告又出现在报端。这则广告于同一天在广州、北京、成都、南宁等全国各地20多家媒体刊载。
“牛皮”广告摇身一变重现报端
在这份广告赫然标着“1:150=99.99%”,并且说明,威露士衣物消毒液在1:150的稀释比例下,杀菌率高达99.99%。这个数据来自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粤微检(2005)FM1662号和1661号。广告中还附带了这个检测机构的检测专用章。
另外,广告中还用消费者的问题来宣传该产品,例如,威露士衣物消毒液每次应该放多少?用威露士衣物消毒液擦洗地板是不是也有作用?消毒液是不是加得越多越好?对问题的答案都明显有利于这一产品。
莱曼赫斯健康产品(广州)有限公司的吴月华女士给予的书面解释称:“根据国家认可的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最新报告,威露士衣物消毒液在1:150稀释比例下,对于国家规定的两种检测菌杀菌率均可达到99.99%以上”,“在1:300稀释比例下,对于大肠埃希尔菌杀菌率最高可达到98.7%以上,对于金黄葡萄球菌的杀菌率最高可达到98.4%以上。”
企业吹“牛皮”为何肆无忌惮?
在“威露士”产品的最新包装上,终于印上了卫生部批复的使用方法:浸泡消毒:取2瓶盖80毫升本品与400毫升水混合或按此比例稀释至可需要量,浸泡衣、裤、袜等,15分钟后再加洗涤剂洗涤、冲净。
恐怕没有多少消费者会去认真按照这个方法计算用量:一瓶威露士衣物消毒液是1000毫升,只能配5000毫升的水,而一般洗衣盆的容量都有10多升,浸泡一盆衣物,就要用掉一两瓶威露士!消毒一次衣服要用去售价20多元的一瓶威露士,对消费者绝对不是小的开支。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威露士风波”中,一边是社会各界对企业虚假宣传的揭露,一边是企业产品摇身一变又粉墨登场,这种怪事并非个案。前段时间,媒体对京城某家医院涉嫌虚假宣传的劣行曝光,而这家医院的广告又频频现身媒体,与此便如出一辙。虚假违法广告无疑是部分企业欺骗消费者、混淆视听的“帮凶”。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消费指导部主任江列华指出,“监管的缺位或监管不力无疑会让虚假宣传屡屡得逞。”
业内人士指出,只有加大处罚违法广告的力度,增加企业违法成本,才能杜绝这些虚假宣传的泛滥。从广东省卫生监督所了解到,目前该所已将对“威露士”生产企业的处罚意见上报到广东省卫生厅,可是按规定,对该企业的最高罚款也不会超过5000元。
江列华还认为,消费者与经营者存在着的信息不对等,也使这些谎言得以肆无忌惮地传播。相对于企业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政府、行业协会和专家等提醒和引导消费者的声音显得十分微弱。因此,有关部门今后还应进一步加强对消费信息的发布与披露。(编辑:左琼)